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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宾: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千年汉城遗址
时间:2024-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讯(通讯员崔照明)“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成功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遗址保护难题。”近日,在全国人大代表、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王艾竹的见证下,位于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的永陵南城址内违法建筑全部被移除。

永陵南城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是汉代玄菟郡第二郡治遗址。这一城址承载了中原政权跨越秦长城对辽东地区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任,2013年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2年夏季,新宾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永陵南城址受到侵害线索——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设立电力设施,遗迹原貌遭到破坏。检察官通过无人机测绘、现场勘查拍摄,调取文物档案、询问周边村民、施工单位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上述线索开展初步调查。

经调查核实,县内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在城址保护范围内设立电线杆7个,在建设控制带内设立电线杆20个。同年,该县相关行政机关责令该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违法工程建设行为,恢复永陵南城址原貌,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后,该公司以重新上报施工计划为由拖延整改,致使古城遗址持续处于受破坏状态。

为进一步加强古城遗址保护工作,2022年6月底,新宾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向该县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施工建设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违规建设工程。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将对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输电线杆全部移除。

“城址保护专业性非常强、难度也非常大,为此我们聘请了3名考古专家对整改落实过程中的文化遗址保护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还邀请多名县委常委和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办案,违法电力设施陆续开始移除。”新宾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德才表示,保证检察建议整改效果、防止文物二次破坏,新宾县检察院先后三次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到永陵南城址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工作开展跟进监督。

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永陵南城址保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此案办理期间,新宾县检察院还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各乡镇政府就县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关于开展文物文化遗址公益保护专项活动方案》,推动行政机关在辖区内开展文物保护行政执法行动,其间共排查辖区内各类文物文化遗址20余处,修缮文物文化遗址4处。

截至目前,随着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内设立的最后一个电力设施已被清除,古城遗址的原貌得以恢复。

[责任编辑: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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