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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两个实施细则
时间:2018-03-06  作者:郭洪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郭洪平)近日,最高检印发《高检院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高检院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强调最高检机关继续在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上作表率。

  《高检院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调配管理、使用管理、物业服务及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最高检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高检院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车辆编制、标准管理、车辆配备及运行经费管理、监督问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最高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高交通服务保障效率。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也专门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办法”。2017年12月29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门传达学习“两个办法”,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持之以恒抓落实,确保“两个办法”精神在全国检察机关落地生根。他指出,最高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要继续在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上作表率,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规范制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最高检机关服务中心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认真对照“两个办法”,结合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实际,广泛征集并充分吸纳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将现有用房用车制度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在“继、废、改、立”基础上,重点针对“两个办法”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起草制定了“两个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高最高检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打牢了制度基础。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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