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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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正性和警示性,11月17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武平及承办检察官一行前往涉案企业临汾市尧基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对涉案民营企业及被不起诉人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近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尧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移送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后认为,2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时,区检察院积极主动发挥合规主导责任,根据涉案企业的申请,在确保启动企业合规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后,层报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被批准后区检察院联合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多方助力涉案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涉案企业深入分析管理漏洞,提交充分有效的合规计划,明确整改方向,保证整改质效。8月初,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整改计划、合规承诺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11月初考察合格后,经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的流程和企业合规整改及验收合格的情况,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直接送达被不起诉人邱某某、段某某,同步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被不起诉人及其企业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合规守法经营。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以案为鉴,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成果,确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面对面”倾听心声,“零距离”接受监督。在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后,胡武平副检察长与区人大代表、企业法人夏扬进行了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介绍了检察联企服务政策。区人大代表夏扬对检察机关主动联络、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措施有力、为民司法温情到位、接受监督积极主动,真正体现了新时代检察人的担当作为,切实打通服务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只有“力度”与“温度”并重,才能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将树牢主动保护、平等保护、依法保护的检察工作理念,注重加强涉企法律服务,深化检企沟通衔接,积极推进合规互认,规范制定办案指引,严格执行办案流程,以办案促合规经营,以服务促产业发展,以监督促行业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社会效果,推动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快车道”上经营,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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