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也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及建后管护法律监督模型摸排涉案线索,针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力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使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改观。
不久前,尧都区检察院运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及建后管护法律监督模型,结合大量数据碰撞比对,发现涉高标准农田的案件线索25条。办案组通过对监督模型筛选出的线索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结合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明确了调查方向及重点调查内容。

为确保案件办理的精准性,办案组主动邀请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线索涉及的9个乡镇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建后管护工作,导致多处信息公示牌破损、缺失,不利于对高标准农田的全面监督和有效保护;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内的排水沟渠,因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堵塞、裂缝现象,水渠灌溉功能丧失,致使农田种植条件受损;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唯一一条配套机耕路出现大面积坍塌,致使大中型农用机械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了片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的收割及播种。
针对前期调查核实的情况,尧都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属地乡镇政府发出磋商函3份,建议行政机关严格落实监管及属地责任,及时修复受损的公示牌、排水渠及机耕路,并对辖区内已竣工验收或在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创新管护机制,探索管护新办法,充分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形成强大的公益保护合力。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响应,立即联合所涉乡镇对破损、缺失的信息公示牌予以修复或重新设立,所涉农田重新拥有了“身份证”“护身符”;对沟渠内的碎石土块及时清理,对裂缝部分进行重新浇筑,并加固周边基础,整改后的两条渠道恢复正常运行,实现了“渠通水到”。
然而,塌陷机耕路的修复却比较麻烦。相关行政机关表示,由于资金及工程量问题,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破损道路的修复。时值农忙时节,如果因此耽误了群众耕种,将对本地的粮食产量产生极大影响。
其间,办案组没有原地等待,而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权,主动担当作为,多次与主管部门面对面沟通。了解到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该院又建议尽快协同所涉乡镇共同向区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区政府及时拨付了所需的18万元专项修复资金,修复工程也于15天内加紧完成。
此外,主管部门根据检察建议的内容,部署开展了全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累计排查工程质量问题21个,整改完成21个,同时修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建后管护运行、建设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项目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