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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阳光检察院”推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时间:2012-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积极创建“阳光检察院”。

  一、搭建“阳光平台”,拓宽便民利民的服务绿色平台。

  3月份与正义网签定合作协议,在互联网上开设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正在建设中),搭建检务公开信息平台,设立检务公开专栏,供群众查阅检务公开的内容。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行局域网、检察专线网、互联网信息“三网”合一,搭建“阳光检务”宣传平台,具有网络信息发布、举报受理、案件办理查询、法律业务咨询等功能的网络系统,拓宽便民利民服务的绿色通道。

  二、创建“阳光窗口”,多方位、多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举报工作。

  案件管理中心设立“阳光检务”查询窗口。方便律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查询以及法律事务的咨询。控告申诉科设立“阳光检务”举报窗口。完善社会管理三级服务网络,进一步发展乡镇联系点、行政执法部门联系点、聘请联络员,积极服务群众。增设网上举报系统,面向社会接受公民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人士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科设立“阳光检务”督察窗口。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坚持走访发案单位和当事人,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每案必访,刑事案件随机抽访。开设网上检务督察系统,面向社会,受理群众检举、揭发本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阳光交流”,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

  每一季度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为把检察机关想说和人民群众想听的进行有效对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或人员到该院,以图片资料、多媒体演示、座谈咨询、情况通报、实地参观等形式,让社会各界近距离接触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

  四、实施“阳光办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于举报、侦查、逮捕、起诉、抗诉、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对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告知,严格依法进行。推行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列席检委会制度,积极探索对重大疑难批捕案件听证制度。完善检察文书说理制度。通过开展评选“优秀文书”和规范文书制作等活动,大力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